一、专业领域简介
土木工程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岩土工程、结构工程2个二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建筑学、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4个一级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拥有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岩土工程和结构工程是山西省重点学科。
二、接收专业领域和人数
081300 建筑学 12人
081400 土木工程 14人
083300 城乡规划学 3人
083400 风景园林学 2人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24人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者。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成绩≥426分),本科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满足条件1、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复试录取:
①“985”、“211”院校毕业学生;
②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排名名列前茅;
③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合格(成绩≥426分)
④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四、接收程序
1)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于9月25日开始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硕士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2)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
3)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
4)研究生院向我院下发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名单。
5)我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合格者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6﹚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向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7﹚推免生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录取”。
8﹚研究生院汇总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经领导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报省考生中心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确定推免生录取名单。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学院验证,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取消复试资格。申请人材料一律不退换。
1﹚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2、接受推免生时间
教育部规定接受推免生时间为9月25日—10月25日,我校可根据录取情况提前结束接受推免生工作。
3、复试
1﹚推免生持申请材料到我院参加复试,第一批时间定为2015年10月5日—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登录我院网站查看。
2﹚每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3﹚推免生复试期间须到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录取。
4、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将不再参加我校2016年全日制统考的复试录取环节,我校将于2016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5、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资助办法
资助办法请参阅《太原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收费和奖助方案实施办法》。
7、参加我校夏令营获得结业证书并且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本科生不需提交上述材料、不再进行复试环节,直接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选择报考我校。
学院联系人:张广平
电话:0351-6010280
E-Mail:jgxytmyjs@163.com
附件:接收推免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