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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提示

日期:2020年02月13日 作者: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全国上下都在积极采取“最严”措施防控疫情。在此期间,很多单位和家庭都通过不同方式对工作、生活场所进行消毒,近段时间国内先后发生多起由于消毒物品使用或保存不当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影响。为切实做好我校防疫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校园的平安和谐,请各单位在采取多种消毒措施保障环境安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消防管理,强化消防意识,时刻警惕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现安全提示如下:

一、各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消毒作业时应做到:

1.科学使用消毒物品

在使用消毒物品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尤其是75%酒精消毒液等易燃物品,在使用前要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酒精燃点低,遇火、遇热易自燃,在使用时不要靠近热源、避免明火。给电器表面消毒,应先关闭电源,待电器冷却后再进行,以免酒精挥发导致爆燃。使用时,每次取用后必须立即将容器上盖封闭,严禁敞开放置。

2.科学存放酒精等易燃消毒物品

领用、暂存、使用酒精等消毒物品的容器必须有可靠的密封,严禁使用无盖的容器。应避免用玻璃瓶装存,防止跌落破损。剩下的酒精等消毒物品,不要放热源环境中,也不要放在电源插座附近及墙边、桌角等处,防止误碰倾倒。可避光存放在柜子等阴凉处,存放时要盖紧盖子,贴好标签,避免挥发。

二、各单位要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学返岗后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监控室人员在岗在位。

三、各单位要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太原理工大学保卫部(处)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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