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太原理工大学关于加强实践育人的实施意见》(校教〔2012〕6号)、《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自主实践实施办法(试行)》(校教〔2012〕9号)和《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实践动手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校教〔2013〕19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本科生自主实践的开展,结合土木工程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充办法。
一、管理体制及学分计分方法参见《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自主实践实施办法(试行)》(校教〔2012〕9号)。
二、实施范围及要求根据土木工程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9版),本科生在校期间须通过自主实践(含创新创业)取得4个学分(含创新创业2学分),方能毕业。
三、学院补充办法:
1. 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和就业创业竞赛。
针对不同类型的竞赛,学院组织本院教师根据其研究方向拟定“面向全校不同专业本科生题目”。学院汇总后在本学院网站发布项目指南,并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每个题目下的团队至少包含3个不同专业的学生(项目负责人须为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
2. 学校组织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根据每年的《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工作要求,学院统一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将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导师推荐项目予以公布,全校相关专业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主动与推荐选题导师联系交流,双向选择意向,完成项目团队组建(项目负责人须为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
3. 各类自主实践活动中,参与学生应为交叉专业学生,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组团,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
本办法从土木工程专业2019级本科生的《自主实践(含创新创业)》课程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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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