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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21年01月11日 作者:来源: 点击数:

为进一步健全我院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结合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开题

学位论文开题,主要是检验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独立驾驭能力和研究能力,考察学位论文准备工作是否深入细致,包括选题是否恰当,文献阅读是否全面,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是否了解,研究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等。

1.时间要求

开题要求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2.开题报告书

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完成。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应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导师所承担的研究课题或本人的研究特长,与导师协商确定论文选题,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选题意义和研究价值。

2)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

3)主要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和在学术方面的创新点。

4)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5)进度安排和预期成果;

6)已有基础,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成绩、已具备的条件、尚缺少的条件及解决途径;

7)主要参考文献,其中应包含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

3.开题申请

《开题报告》经导师同意后,提前1周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中提交开题申请,并上传开题报告。

4.开题报告的组织

开题工作由导学团队提出,学院审核,导师组织,以答辩论证的形式举行。通过答辩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来源及意义、课题要解决的科学问题、文献综述、研究工作预期达到的目标、论文内容及进度安排、研究思路与方法的合理性、可行性、开拓性、创新性等进行评议。

开题评审小组由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组长由省外双一流高校(学科)博导担任。导师不得作为开题评审成员,但必须全程参与听取意见。

为加强对开题报告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研究生督导组将对开题现场进行随机检查与评估。

5.开题结果的录入

开题结束一周内,导师根据开题答辩会结果,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中录入所指导研究生的开题结果。

6.其他

1)超过第三学期仍未完成开题的,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培养。对于无法继续培养的研究生,予以取消学籍处理。

2)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学位论文题目。但在不涉及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改变的情况下,学位论文题目可做细微调整。

学位论文题目如需做较大更改且涉及研究方向或主要研究内容改变时,需研究生提出申请,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经导师、所在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按照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程序重新组织开题。

3)开题未通过的研究生不能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4)研究生院将于第二学期末对各学院的开题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将开题完成情况(以导师在系统中录入结果为准)纳入学院的二级绩效。

二、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是检查学位论文进度情况及存在的相关问题,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情况,对学位论文的工作态度,学术论文发表情况等。

1.时间要求

中期检查一般应在开题通过半年后进行,要求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参加中期检查的学位论文工作量应不低于总工作量的50%

2.中期检查申请

研究生撰写《中期报告》,经导师同意后,提前1周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中提交中期检查申请,并上传中期检查报告。

3.中期检查的组织

中期检查由导学团队提出,学院审核,导师组织。以考查或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对研究生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方案、论文进度、后续工作及论文质量等进行考查。

中期检查小组由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组长由省外双一流高校(学科)博导担任。导师不得作为中期检查小组成员,但必须全程参与听取意见。

为加强对中期检查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研究生督导组将对中期检查现场进行随机检查与评估。

4.中期检查结果的录入

中期检查结束一周内,研究生导师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中录入所指导研究生的中期检查结果。

5. 其它

1)超过第五学期仍未完成中期检查的博士研究生,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培养。

2)研究生院将于第四学期末对各学院的中期检查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将中期检查完成情况(以导师在系统中录入结果为准)纳入学院的二级绩效。

三、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前,对论文预先审查,判定其是否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论文,保障答辩前论文质量。

1. 申请预答辩的条件

1)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2)通过中期检查;(3)完成学位论文初稿。

2. 时间要求

为保证学位论文在送审前有足够的修改时间,预答辩要求至少在论文校级盲审前一个学期进行。

3. 组织及相关要求

1)预答辩由导学团队提出,学院审核,导师组织。

2)预答辩应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

3)预答辩委员会要求: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主席由省外双一流高校(学科)博导担任。导师不得作为委员,但必须全程参与听取意见。另设预答辩秘书1名。

4)预答辩前,博士研究生需至少提前7天将学位论文提交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5)博士研究生需提前1周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中提交预答辩申请,预答辩结束后1周内持《博士预答辩会记录表》至二级培养单位录入预答辩结果。(《博士预答辩会记录表》由研究生留存,毕业时装订入归档材料)

4、具体程序

1)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预答辩开始,并介绍预答辩委员会成员。

2)答辩人汇报学位论文的选题意义、学术背景、主要内容及创新点等,阐述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非首次参加预答辩者还需就上一次预答辩后的论文修改情况进行说明。

3)预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4)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对论文的学术水平、创新性、系统性和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等做出评议,并对论文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给出具体的修改或完善意见,同时采取评议方式给出预答辩结论(通过、二次预答辩和未通过),并填写《博士预答辩会记录表》。

5、预答辩结果的处理

1)结论为通过的,博士研究生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意见完善论文,下一学期进入论文评审环节。

2)结论为二次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学位论文,于下一学期进行二次预答辩。二次预答辩通过后至少1个月,进入论文评审环节。二次预答辩未通过,视为预答辩不通过

3)结论为不通过的,博士生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意见,全面修改学位论文,下一学期重新进行预答辩。

4)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博士生,若未按上述要求完成预答辩者,最后一个学期可组织毕业论文预答辩,通过者可申请毕业论文送审。

四、答辩

1.研究生答辩资格

   (1)学位论文评审通过。

   (2)博士科研成果须符合学位授予要求。

2.答辩的组织

    答辩由导学团队提出,学院审核,导师组织。研究生须于答辩前2个工作日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中提交答辩申请,经导师、学院及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论文评阅书结论只为研究生可否进行答辩提供参考,具体由导师决定研究生是否可进行答辩)。

    答辩前1天,研究生要在校内主要公告栏张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3.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至少聘请1名校外同行专家,主席由省外双一流高校(学科)博导担任。导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必须全程参与听取意见。另设答辩秘书1人,答辩秘书由相同或相近专业教师担任,要求为讲师及以上职称。

4.答辩的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读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秘书名单。

  (2)答辩秘书介绍答辩人基本情况。

  (3)答辩人宣读《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并报告论文主要内容,硕士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博士不少于30分钟。

  (4)答辩委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不少于30分钟。

  (5)休会,答辩人、列席和旁听人员退场,答辩委员逐个评议学位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答辩决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6)复会,答辩人、列席和旁听人员入场,答辩主席宣读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为了保障答辩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研究生督导组将对答辩现场进行抽查监督。

5.答辩结果与录入

    答辩结果分为通过未通过。答辩结果未通过的研究生,在不超过规定学习年限的基础上,下一学期论文重新进入评审程序。

   答辩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中录入答辩结果。

五、其他

本次答辩通过,但不毕业的研究生,再次申请毕业时需重新进行学位论文评审、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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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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